高州市石鼓镇

高州市石鼓镇一官网工程坍塌事故查明,1人死亡

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3号)的有关规定,高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任组长,成员由市公安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总工会、石鼓镇人民政府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高州市石鼓镇“6·17”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。

工程 事故 高州市 石鼓镇 高州市石鼓镇 2025-09-02 11:07  5